来源:《经济日报》 作者:武亚东
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综合判断,偿付能力监管是预警和监测保险业风险的重要抓手。近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(以下简称“偿二代”二期规则)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。
近年来,伴随着保险行业规模扩张与业务结构的复杂化,保险机构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。在此背景下,如何平衡保险机构快速发展与稳健运行之间的关系,成为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亟需解决的课题。作为重要的应对之策,自2022年起实施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(Ⅱ),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相较于“偿一代”,“偿二代”二期规则在设计理念上实现了质的飞跃。“偿二代”二期规则通过资本计量、风险管理评估和市场透明度约束等手段,构建了相对更全面的风险监管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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